24_继续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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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继续教育部部门职能
2022-07-06 10:10 继续教育部 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、法规,制定落实学院继续(成人)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

2.制定继续(成人)教育招生计划、招生简章,做好招生宣传、生源组织、计划落实和新生录取工作;

3.组织制定继续(成人)教育专科层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;

4.加强教学管理,检查、评估教学中的各个环节,保证教学质量。加强对继续(成人)教育学生的管理,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、生活服务工作;

5.做好继续(成人)教育的学籍管理、档案管理工作,规范发放毕业证书及有关学历证明;

6.接受各联办高校继续(成人)教育学院的管理和检查。认真执行其下发的各项规定、计划、大纲与要求,安排组织教学;

7.负责学院与各分校、教学点成人专科教育联合办学事宜;

8.依托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,组织各类行业性、特色性职业培训;

9.组织学院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工作;

10.承担国家人社部、甘肃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任务;

11.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自身建设,自觉为教学服务,为师生服务;
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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